发布日期: 2026年05月20日
为推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加强医疗行业过度医疗等行为线索收集,进一步规范全市医疗服务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医疗环境,现向社会公布举报方式及相关事宜如下:
一、举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
二、举报对象
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三、举报内容
1.过度检查:无临床指征检查;同项目重复检查;套餐式捆绑检查;超范围虚增检查。
2.过度用药用械:无指征重复用药;超剂量分解开药;超范围串换药品;超期限使用药品;超权限开具药品。
3.过度治疗:无指征变相治疗;无故变相住院;无故变相理疗;违反限制类治疗。
4.其他过度医疗方面的不良执业行为线索。
举报内容应真实可靠,尽量充分完整,以便进行核实。
四、举报电话
0701-6216926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五、举报邮箱
鹰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