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5年07月21日
根据行政相对人申请,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委决定召开行政处罚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行政相对人:杨建国
二、听证会举行时间:2025年7月31日上午9:00
三、听证会举行地点:鹰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二楼会议室(鹰潭市梅园大道43号)
四、旁听报名方式:需要参加旁听的人员请于2025年7月24日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出旁听申请(联系人及电话:吴芷若15270926516)。
五、旁听人数:5人以内(按照申请时间顺序审查确定)。
六、注意事项: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不得大声喧哗、随意走动或者其他有影响听证会正常召开的行为。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特此公告
鹰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