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处罚听证会公告


发布日期: 2025年06月17日     

根据行政相对人申请,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决定召开行政处罚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行政相对人:徐三琴

二、听证会举行时间:2025627上午9:30

三、听证会举行地点:鹰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鹰潭市月湖区梅园大道43号)

四、旁听报名方式:需要参加旁听的人员请于2025625日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鹰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出旁听申请(联系人及电话:吴芷若0701-6440913)。

五、旁听人数:5人以内(按照申请时间顺序审查确定)。

注意事项: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不得大声喧哗、随意走动或者其他有影响听证会正常召开的行为。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特此公告

 

鹰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6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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