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5年06月17日
根据行政相对人申请,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委决定召开行政处罚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行政相对人:徐三琴
二、听证会举行时间:2025年6月27日上午9:30
三、听证会举行地点:鹰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鹰潭市月湖区梅园大道43号)
四、旁听报名方式:需要参加旁听的人员请于2025年6月25日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鹰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出旁听申请(联系人及电话:吴芷若0701-6440913)。
五、旁听人数:5人以内(按照申请时间顺序审查确定)。
六、注意事项: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不得大声喧哗、随意走动或者其他有影响听证会正常召开的行为。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特此公告。
鹰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