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余江区邓原卫生院和信江新区夏埠卫生院艾滋病检测点检测资格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年11月04日     

余江区卫生健康委,信江新区社会事业局:

为进一步扩大艾滋病检测范围,加大全市艾滋病检测力度,根据《江西省艾滋病检测工作管理办法》,我委组织艾滋病检测点评审专家组,按照《江西省艾滋病检测点验收管理办法》对信江新区夏埠卫生院和余江区邓原卫生院艾滋病检测点进行现场评审验收,专家组一致认为信江新区夏埠卫生院、余江区邓原卫生院达到国家和省卫健委有关规定要求,决定批准其为艾滋病检测点,承担艾滋病快速初筛检测任务。请上述两家医院按照《江西省艾滋病检测工作管理办法》要求,强化组织管理,规范检测行为,切实做好相关检测工作。




鹰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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