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汪珍玉等四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年11月08日     

委直( 属)各卫生健康单位、委机关各科室: 

       经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委党组研究决定:

汪珍玉同志任鹰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医药管理科科长( 试用期一年);

李敏华同志任鹰潭市计划生育协会家庭服务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

徐 芳同志任鹰潭市计划生育协会秘书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

免去徐虹同志的鹰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医药管理科科长职务。

正式任职时间从2024年4月25日起算。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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